附表
技 术 要 求
一、基本要求
1、电缆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的质量标准规定。
2、符合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3、符合《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94)
4、符合GB/T18380.1-2001 电缆在火焰条件下燃烧试验 第1部分:单根绝缘电线或电缆的垂直燃烧试验方法
5、符合GB/T18380.3-2001 电缆在火焰条件下燃烧试验 第3部分:成束电线电缆燃烧试验方法
6、符合GB 6995-1986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
7、符合GB11033-1989 额定电压26/35 kV及以下电力电缆附件基本技术要求
8、符合GB/T 12976-1991 额定电压35kV及以下铜芯、铝芯纸绝缘电力电缆
9、符合GB/Z 18890-2002 额定电压220kV(Um=252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及其附件
10、符合GB/T 12666-1990 电线电缆燃烧试验方法
11、符合GB 9330-88控制电缆技术要求
12、符合GB15065-1994聚乙烯绝缘塑料技术指标
13、符合GB/T 467—1997阴极铜技术标准
14、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5、必须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如产品试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等。
16、投标技术文件提供电子版。
所有于设计、制造、使用本次招标采购材料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规定及其他相关的规范和标准,首先执行国家标准,其次是地方标准。供货方保证本次招标采购选用的材料、零部件符合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规范,并提供所使用的国家标准、规范以及所采用的版本的有关技术资料。
二、使用环境条件
1、运行条件 高压电缆的额定电压和频率: 8.7/15kV 、50Hz 。
低压电缆的额定电压和频率: 0.6/1kV 、50Hz 。
2、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 -15 ℃~ +60 ℃
3、敷设条件 室外土壤内直埋敷设、室内桥架线槽内敷设。
4、运行参数 电缆导体的额定运行温度为 90 ℃,短路时电缆导体的最高温度不超过 250 ℃,电缆允许弯曲半径:不小于 15 倍电缆的实际外径。
三、技术参数
1、导体表面应光洁、无油污、无损伤屏蔽及绝缘的毛刺、锐边,无凸起或断裂的单线。导体应为圆形并绞合紧压,紧压系数不小于 0.9 。铜导体材料为无氧圆铜杆。
2、 挤出交联工艺,导体屏蔽、绝缘、绝缘屏蔽应采用三层共挤工艺,全封闭化学交联。
3、导体屏蔽为挤包的交联半导电层,半导电层应均匀地包覆在导体上,表面光滑,无明显绞线凸纹、不应有尖角、颗粒、烧焦或擦伤的痕迹。在剥离导体屏蔽时,半导电层不应有卡留在导体绞股之间的现象。标称厚度为 0.8mm ,最小厚度应不小于 0.7mm 。
4、10kV 电缆绝缘标称厚度为 4.5mm ,绝缘厚度平均值不小于规定的标称值,绝缘任一点最薄点的测量厚度不小于标称值的 90% ,任一断面上的绝缘偏心度≤ 10% 。
5、绝缘屏蔽为挤包的交联半导电层,半导电层应均匀地包覆在绝缘表面,表面应光滑,不应有尖角,颗粒、烧焦或擦伤的痕迹。绝缘屏蔽应为可剥离型。标称厚度为: 0.8mm 。
绝缘屏蔽与金属屏蔽之间应有沿缆芯纵向的相色 ( 黄绿红 ) 标志带,其宽度不小于 2mm 。
6、金属屏蔽由重叠绕包的软铜带组成,铜带连接应采用焊接方式,并满足短路温度要求。绕包应圆整光滑,搭盖率应不小于 15 %。 三芯屏蔽截面积之和不小于 25mm 2 ( 按管状计算 ) ,且三芯屏蔽应接触良好。
7、填充及隔离套:电缆芯采用非吸湿性材料填充,应紧密无空隙。缆芯中间也应填充,三芯成缆后外型应圆整。隔离套厚度平均值不小于标称值,任一点最小厚度应不小于标称值的 80 %。
8、铠装钢带 4S 装应采用双层镀锌钢带,绕包应圆整光滑。
9、外护套厚度平均值应不小于标称值,任一点最小厚度应不小于标称值的 80%
10、电缆不圆度 应不大于 10%
电缆不圆度 = ( 电缆最大外径-电缆最小外径 )/ 电缆最大外径× 100%
11、成品电缆标志:成品电缆的外护套表面应连续凸印或印刷厂名、型号、电压、导体截面、制造年份和计米长度标志,不得连续无标志。
12、电缆盘:中标方应用铁木结构电缆盘。电缆盘应能承受所有在运输,现场或在任何气象条件下户外至少储存 10 年期间可能遭受的外力作用。并且电缆盘应承受在安装或处理电缆时所可能遭受的外力作用不会损伤电缆及盘本身。电缆盘筒体最小直径应符合电缆最小弯曲半径。
四、试验
1、 电缆在制造、处理、实验、检验过程中,招标方有权监造和见证,中标方不得拒绝。招标方技术人员的工作,不对厂家产品质量负责。
2 、在出厂和抽样试验前 30 天,中标方应预先通知招标方,招标方应在 10 天内答复中标方是否去见证。如招标方放弃见证,则中标方应把所作的试验以试验报告的形式提交买方。
3、 出厂试验:每批电缆出厂之前,中标方必须对每盘电缆按 GB12706 以及本招标书要求进行出厂试验。出厂试验报告除附在电缆盘上以外,还应汇总三份原件送达招标方。
4、测试局部放电试验在 1.73U0 时,放电量小于 10PC 。
5、测试交流电压试验要求 3.5U0 ,持续 5min 绝缘不击穿。
6、低压成品电缆应能经受交流50Hz、3000V(动力电缆3.5KV)5min耐压试验。高压电缆的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最新电力规程的要求。
7、阻燃电缆采用的电缆纸需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对其力学性能、化学性能及电绝缘性能的要求。
8、电缆采用的铜材应当为标准电解铜,其铜银含量≧99.95%;同时满足抗拉强度与伸长率等机械物理性能要求。
9、高压动力电缆应有相别标识,电缆表面应有长度标尺、制造厂家、型号等标识;低压动力电缆表面应有长度标尺、制造厂家、型号等标识,标识应清晰、不易擦掉,便于识别,电缆每相要有不同颜色区分,电缆严禁中间有接头。
10、各类动力电缆货到现场,经招标方、监理、总包施工三方做电缆试验,出现电气参数超标至不能正常使用时,由中标方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
五、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负责将电缆按照招标单位的要求送货到指定地点。
2、其他未尽事宜以图纸为准。
3、招标单位将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进场的电缆进行验收,包括长度、线芯、规格等,线芯横截面积偏差不得超过标准横截面积的3%,如发现不合格产品(不符合国家规范和图纸要求),投标单位无偿按照要求的规格型号更换。
4、投标单位所送产品必须是经过当地技术监督局、电力主管部门许可的产品。
5、投标单位应注意,在整个投标期间,招标方有权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解释、修改、增补、删除,并可以向投标单位发出进一步的书面指令,投标单位必须执行,不得有异议。
6、 投标单位的电缆需保证运行一个质保期(两年)内不会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在质保期内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出现故障,中标方将无偿更换故障电缆,并视情节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