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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电力市场改革亟需三大突破 - 无图版
高新电缆 --- 2007-10-31 1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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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3年6月启动区域试点工作以来,华东电力市场积极稳妥地推进,先后颁布了市场建设方案、市场运营规则、技术支持系统功能规范等基础性文件,分阶段建成了华东区域主站系统和省市配套系统等技术支持系统,成功开展了月度市场模拟、综合模拟、日前调电试验等检验工作。从区域电力市场四年实践来看,要加快推进华东电力市场建设,还需要实现三大新突破。 一、政策配套需要新突破 电力市场建设本质上是一场电价改革,市场的平稳运营要以理顺各环节的电价形成机制为前提。尽管国家已经颁布了《电价改革方案》(国办发[2003]62号),但是与电力市场相适应的电价联动机制尚未建立起来。华东电力市场推进到目前状态,迫切需要电价配套政策上予以突破。 国内外电力市场经验教训说明,没有引入销售电价联动或者需求侧响应的发电侧单边市场,是一种无传导机制、无反馈环节的非稳定市场模型,一旦市场供需失衡,就会导致“美国加州式”的市场危机。实际上,国内省级电力市场试点之一的浙江省电力市场就属于发电侧单边市场,一度取得了良好的运营经验和效果,但是最后由于供不应求、电价趋高而被迫关闭市场。 据统计,华东电力市场22个月的月度竞价模拟,电网公司增加购电费用20多亿元;2006年的7天调电试运行,发电企业减少收入5000万元左右;华东四年多的电力市场建设,华东电网公司共计投入1亿多元和大量的人力物力。上述这些风险都迫切需要有关配套政策加以规避和疏导。 平衡帐户政策和销售侧价格联动机制是华东电力市场不可或缺的电价配套政策,对于缓解华东电力市场建设初期的矛盾、防范市场风险十分重要,是华东电力市场正式试运行的前提条件。华东电力市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会议和《市场规则》均明确,华东电力市场正式试运行有待平衡帐户和价格联动政策正式批准后方可实施。 目前,有关电价联动机制的联动条件、联动周期和平衡帐户的具体管理办法仍然处于研究讨论阶段,尚未有实质性的突破,上网电价与销售电价联动办法仍待国家有关部门明确和实施。因此,要加快电力市场建设,还需要在电价配套政策上寻求新的突破。 二、节能减排需要新突破 作为华东电网配置电能资源的一种新的制度安排,华东电力市场能否改进发电调度方式,促进节能降耗和环保减排,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这些问题已经引起各方高度关注。 2006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把完善市场调节机制作为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的基本手段。国家电监会主席尤权在2007年3月23日华东电力市场建设座谈会上指出:“国家确定的节能减排任务十分艰巨,电力行业配合各级政府完成这个任务是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从节能降耗到完成电力市场任务,改革的各种措施需要相互衔接,要通过推进改革来进一步实现国家确立的宏观战略目标。” 华东电力市场通过发电权自动转让机制实现了显著的节能减排效果。在2006年第二次调电试运行中,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较计划安排多发20%,增发电量1.05亿千瓦时;20万千万及以下机组少发了15%,减发电量1.12亿千瓦时;按照大机组比小机组每千瓦时煤耗低50克测算,7天调电试验节约标煤5000吨以上,减排二氧化硫100吨以上,减排二氧化碳1.3万吨以上。但是7天的试验样本还不能完全证明电力市场与节能调度之间的关系,毕竟这是两种不尽相同的优化目标:电力市场是以总购电费用最低为优化目标,而节能调度是以总的等效煤耗最少为优化目标,尽管电力市场激励目标是降低综合成本(包括能耗在内的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但在市场供求关系和竞争博弈影响下,目前设计的华东电力市场规则在节能减排效果上具有不确定性。 电力市场建设要服务于国家宏观产业政策,否则将失去电力市场建设的目的和意义。因此,加快电力市场建设,要在节能减排上寻求新的突破,要深入研究市场竞价机制与节能减排之间的有效衔接,不断完善市场机制作为节能减排的基本手段,以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宏观产业政策。 三、利益调整需要新突破 根据国发[2002]5号文件的规定,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的初衷是打破省间壁垒,实现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而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系、财税体制、电网安全责任体系、销售电价体系等因素,构筑了长期以来坚固的省间壁垒或者地方利益保护现状。如果说电力市场建设本质上是一场电价改革,那么电价改革的结果则是利益格局调整。华东电力市场推进到调电试运行阶段,已经深层次触及到既得利益格局,迫切需要在利益调整上进行攻坚,以寻求新的突破。 华东电力市场是区域统一市场,所有竞价机组到区域内统一平台竞价,势必导致电能从低价区(安徽、福建)向高价区(上海、浙江)流动,形成了电价在低价区升高而在高价区降低。而低价区省份工业用户的电价承受能力相对比较低,销售电价的上升将直接影响其生产经营,从而影响其省内经济的发展。当然,市场是一把“双刃剑”,华东电力市场一方面有可能抬高低价区省份的销售电价,但另一方面也为低价区省份电能外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不过市场也带来更多的不确定性。在华东电力市场第二次调电试运行中,安徽、福建外送电由于网络阻塞、报价较高等原因,交易量反而比试运行前有所减少,没有抓住这一市场机遇。因此,在利益格局的剧烈调整下,不排除省市地方政府干预华东电力市场,甚至要求退出华东电力市场的风险,而这将对华东电力市场结构模式乃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带来重大影响。 有需求就有市场,有利润才有交换。华东电网省间双边交易之所以能够生存和发展,正是由于华东电网省间电力电量的不平衡,各省市存在优化资源配置的需求,尚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因此,在利益格局调整方面,只要能本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顾全大局、稳妥操作”的原则,就能够实现新的突破并达到新的平衡状态,从而实现华东团结治网、和谐共进的新局面。 |
自2003年6月启动区域试点工作以来,华东电力市场积极稳妥地推进,先后颁布了市场建设方案、市场运营规则、技术支持系统功能规范等基础性文件,分阶段建成了华东区域主站系统和省市配套系统等技术支持系统,成功开展了月度市场模拟、综合模拟、日前调电试验等检验工作。从区域电力市场四年实践来看,要加快推进华东电力市场建设,还需要实现三大新突破。 一、政策配套需要新突破 电力市场建设本质上是一场电价改革,市场的平稳运营要以理顺各环节的电价形成机制为前提。尽管国家已经颁布了《电价改革方案》(国办发[2003]62号),但是与电力市场相适应的电价联动机制尚未建立起来。华东电力市场推进到目前状态,迫切需要电价配套政策上予以突破。 国内外电力市场经验教训说明,没有引入销售电价联动或者需求侧响应的发电侧单边市场,是一种无传导机制、无反馈环节的非稳定市场模型,一旦市场供需失衡,就会导致“美国加州式”的市场危机。实际上,国内省级电力市场试点之一的浙江省电力市场就属于发电侧单边市场,一度取得了良好的运营经验和效果,但是最后由于供不应求、电价趋高而被迫关闭市场。 据统计,华东电力市场22个月的月度竞价模拟,电网公司增加购电费用20多亿元;2006年的7天调电试运行,发电企业减少收入5000万元左右;华东四年多的电力市场建设,华东电网公司共计投入1亿多元和大量的人力物力。上述这些风险都迫切需要有关配套政策加以规避和疏导。 平衡帐户政策和销售侧价格联动机制是华东电力市场不可或缺的电价配套政策,对于缓解华东电力市场建设初期的矛盾、防范市场风险十分重要,是华东电力市场正式试运行的前提条件。华东电力市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会议和《市场规则》均明确,华东电力市场正式试运行有待平衡帐户和价格联动政策正式批准后方可实施。 目前,有关电价联动机制的联动条件、联动周期和平衡帐户的具体管理办法仍然处于研究讨论阶段,尚未有实质性的突破,上网电价与销售电价联动办法仍待国家有关部门明确和实施。因此,要加快电力市场建设,还需要在电价配套政策上寻求新的突破。 二、节能减排需要新突破 作为华东电网配置电能资源的一种新的制度安排,华东电力市场能否改进发电调度方式,促进节能降耗和环保减排,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这些问题已经引起各方高度关注。 2006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把完善市场调节机制作为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的基本手段。国家电监会主席尤权在2007年3月23日华东电力市场建设座谈会上指出:“国家确定的节能减排任务十分艰巨,电力行业配合各级政府完成这个任务是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从节能降耗到完成电力市场任务,改革的各种措施需要相互衔接,要通过推进改革来进一步实现国家确立的宏观战略目标。” 华东电力市场通过发电权自动转让机制实现了显著的节能减排效果。在2006年第二次调电试运行中,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较计划安排多发20%,增发电量1.05亿千瓦时;20万千万及以下机组少发了15%,减发电量1.12亿千瓦时;按照大机组比小机组每千瓦时煤耗低50克测算,7天调电试验节约标煤5000吨以上,减排二氧化硫100吨以上,减排二氧化碳1.3万吨以上。但是7天的试验样本还不能完全证明电力市场与节能调度之间的关系,毕竟这是两种不尽相同的优化目标:电力市场是以总购电费用最低为优化目标,而节能调度是以总的等效煤耗最少为优化目标,尽管电力市场激励目标是降低综合成本(包括能耗在内的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但在市场供求关系和竞争博弈影响下,目前设计的华东电力市场规则在节能减排效果上具有不确定性。 电力市场建设要服务于国家宏观产业政策,否则将失去电力市场建设的目的和意义。因此,加快电力市场建设,要在节能减排上寻求新的突破,要深入研究市场竞价机制与节能减排之间的有效衔接,不断完善市场机制作为节能减排的基本手段,以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宏观产业政策。 三、利益调整需要新突破 根据国发[2002]5号文件的规定,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的初衷是打破省间壁垒,实现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而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系、财税体制、电网安全责任体系、销售电价体系等因素,构筑了长期以来坚固的省间壁垒或者地方利益保护现状。如果说电力市场建设本质上是一场电价改革,那么电价改革的结果则是利益格局调整。华东电力市场推进到调电试运行阶段,已经深层次触及到既得利益格局,迫切需要在利益调整上进行攻坚,以寻求新的突破。 华东电力市场是区域统一市场,所有竞价机组到区域内统一平台竞价,势必导致电能从低价区(安徽、福建)向高价区(上海、浙江)流动,形成了电价在低价区升高而在高价区降低。而低价区省份工业用户的电价承受能力相对比较低,销售电价的上升将直接影响其生产经营,从而影响其省内经济的发展。当然,市场是一把“双刃剑”,华东电力市场一方面有可能抬高低价区省份的销售电价,但另一方面也为低价区省份电能外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不过市场也带来更多的不确定性。在华东电力市场第二次调电试运行中,安徽、福建外送电由于网络阻塞、报价较高等原因,交易量反而比试运行前有所减少,没有抓住这一市场机遇。因此,在利益格局的剧烈调整下,不排除省市地方政府干预华东电力市场,甚至要求退出华东电力市场的风险,而这将对华东电力市场结构模式乃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带来重大影响。 有需求就有市场,有利润才有交换。华东电网省间双边交易之所以能够生存和发展,正是由于华东电网省间电力电量的不平衡,各省市存在优化资源配置的需求,尚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因此,在利益格局调整方面,只要能本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顾全大局、稳妥操作”的原则,就能够实现新的突破并达到新的平衡状态,从而实现华东团结治网、和谐共进的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