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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 关于电缆外护套火花试验的讨论
P:2010-12-27 11: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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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2706-2008《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 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已于2009年11月1日正式实施,与GB/T 12706-2002标准对照,修订了不少内容,其中就包括电缆外护套的火花试验,如:GB/T 12706.1-2008中13.1中规定“外护套应经受GB/T 3048.10-2007规定的火花试验”,这项规定其实就是要求电缆的防蚀性护套应保持完整与连续性,这对于提高电缆的质量是有好处的,但是对所有型号的电缆一概而论的话,似有所不妥。而且GB/T 3048.10-2007中的第一项也明确了“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检验挤包在金属套或金属铠装层外面的防蚀护套的密封性”。
铠装型电力电缆,如YJV22-8.7/15 kV等同类型电力电缆,对于此种电缆来说,外护套的不完整性或不连续性对电缆的长期运行是有危害的(如会造成电缆芯进水),而火花试验可以有效地防止该类质量问题的发生。但是对于非铠装非金属屏蔽的0.6/1kV电力电缆来说,该项规定,无异一句空话,几乎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因为火花机的工作原理就是短路报警,而此时电缆的外护套下的金属被作为电路中的一段存在,也是必须的。当遇到如:VV-0.6/1kV、YJV-0.6/1kV等同类型电缆时,在挤包外护套时,火花试验几乎就失去了意义。因为电缆在挤包绝缘时已经经过了火花试验,证明了电缆绝缘(或经修复后)的良好性,如果在成缆时不造成绝缘损伤,即使挤制外护套时有所缺陷,火花机也不会因此报警;即便成缆时出现绝缘损伤,只要外护套不在此处出现破损等严重缺陷,便足以使电缆通过火花试验,除非外护套的损伤点刚好与绝缘的操作点出现在同一处,但出现这样情况的几率是很小很小的。中国电缆网
因此,对于外护套下如果没有金属层,电缆可以不进行外护套的火花试验,这样也会给生产带来方便。当然,现行的国家标准主要是参考了IEC(国际电工委员会)的标关标准要求制定,在标准的翻译和理解上也存在争议,因此具体的如何执行还要看相关的权威部门解释了 http://www.--sanew-cabl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