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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要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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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观点我不同意,老板大多看你的工资太高,大多想节约成本,工资高了,到正常了,赶你走是必然的,
搞新产品,哪有这么多的新产品。就如一个老工程师说的,我干了一辈子电缆了,。“搞来搞去还是这个鬼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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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存在这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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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金子总有发光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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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子,签订合同一定要加上:产品做好后,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并且每年加薪多少!
如果遭到无理解雇,则需要索取多少的违约费!!
搞个百八十万的违约费,就安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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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大企业,不会有这样的问题。
如果是个人小老板,要先观察老板为人,先小人,后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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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自保,所有的材料一手抓,该换包装的换包装,该换别名的还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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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龍:这样子,签订合同一定要加上:产品做好后,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并且每年加薪多少!如果遭到无理解雇,则需要索取多少的违约费!!搞个百八十万的违约费,就安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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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发明,所有权归公司。当然,可以跟老板谈奖惩问题,劳有所得就可以了。还想怎样,当成佛一样供着,老板会舒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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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老板,有跟着的必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