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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管理] 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P:2010-07-29 19: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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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一、目的
制定此制度是为了使技术文件的管理得到有效的控制,确保技术文件具有正确性、完整性和统一性,并确保技术文件即使发放到使用场所,保证现行的标准规范得到贯彻,以防止使用失效或作废的文件。
二、职责
1、质量负责人行使企业技术管理的最高权利。
2、生技部是技术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
1)负责公司所有技术文件控制和管理;
2)负责公司产品结构的确定、工装设计、生产作业文件的编制,产品标准规范的收集、贯彻和实施,以及技术情报收集等。
3)技术文件的技术要求和数据等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要求。所有技术资料,必须正确、完整、齐全配套,签署手续正规完备。
4)负责办理工艺文件、资料变更的审批。
三、技术文件的范围及编审要求
1、技术文件包括:
1)标准——产品标准、原材料标准、相关试验标准,等;
2)工艺文件——包括产品结构表、技术要求等和工艺文件的工艺卡、作业指导书、设备操作规程、检验规程等以及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各检验过程的检验、验证标准或规程等。
2、技术文件的审批
1)技术文件(公司内制订)由生技部组织编写,生产生技部负责人审核,质量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
2)外来技术文件(国家、地方发布的标准、要求等)由生技部收集,质量负责人确认其
有效性后贯彻实施。
四、技术文件的内容及基本要求
1、技术文件的基本要求
——技术文件的编写格式
1)技术文件编写内容应简要、明确、文字要正确。
2)文件中所用的术语、符号和计量单位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法规的规定。
3)技术文件的编写格式应统一。
——技术文件应有执行日期。
——技术文件签署、更改手续是否正规完备。
——技术文件按类列出“技术文件明细表”,便于检索。
2、技术文件的内容
——产品结构表
1)产品结构的的技术要求和数据等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要求。
2)产品所用原材料的性能必须达到相关产品标准要求。
3)产品的消耗定额应准确的给出产品成品的定额。
——工艺卡
1)工艺卡编制及工装设计由生技部统一负责。
2)编制工艺卡的主要依据是产品流程图、有关质量标准、现有设备状况和技术水平。
3)工艺卡的内容含工序名称、生产设备名称及编号、所用工装名称及编号、质量标准、检测器具名称及编号、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和检验方法。
——工装(模具、轮距、字轮等)
1)根据产品结构尺寸的要求提出模具、轮距、字轮的设计要求。给出模具示意图和各部委尺寸。
2)新工装制造后必须试用,由生技部组织车间、使用工装的操作人员和检验部共同组织鉴定,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达不到产品的技术要求时,由生技部负责修改工装图,再行修整工装。
五、 技术文件的管理
1、技术文件的编号、发放、保管、收回
1)技术文件由生技部按规定统一编号。在“技术文件明细表”中登记文件名称、编号、实施日期。
2)技术文件由生技部按需求统一发放,使用部门必须能随时获得文件的有效版本。
3)各车间、部门使用的文件必须统一。
4)发放的技术文件应带有“受控”的标记、部门标记或部门名称,办公室协同生技部做好“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5)使用技术文件的部门应指定人员负责文件的接收、保管工作。存放文件的环境条件应适宜,应防丢失、损坏。
6)如有作废的文件,生技部应及时按原文件的发放范围收回作废文件,交办公室处理并做好记录。并做好“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7)技术文件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字迹模糊、残缺或遗失,使用部门应及时向生技部说明,经生技部负责人批准后,到生技部办理补发。
2、标准、规范、试验方法的收集、更新
1)生技部负责识别、收集、管理与产品有关的最新版本技术资料、行业可直接引用或执行的规范、规则。
2)生技部应适时(时间不超过6个月)与标准管理部门(如标准站、情报所)联系,跟踪、检索并购买与我公司产品有关的标准或找有关部门收集最新的国家、地方相关的技术、管理文件(如标准、法规、规范等)。
3)每年生技部对公司使用的技术文件进行有效性评定。如有变化,进行修订(或收集文本),重新编写“技术文件目录”、“标准目录”,由质量负责人确认审批后执行。
3、技术资料更改
1)如技术文件需要更改时,必须严格按本制度规定办理文件更改审批手续。
2)任何部门和个人如有正当理由,都可向生技部提出技术文件变更,经主管技术的人员调查、了解确认理由正当,有利于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报质量负责人批准后及时予以变更。
3)技术文件需要变更时,主管技术的人员填写“文件更改申请”,由生技部负责人审核,报质量负责人批准。技术人员按变更内容对原资料进行更改。
4)更改时,可采用换页或在原文件上更改。如在原文件上更改,要把原有数据或文字用钢笔划两个横道,并保持原样清晰可辨,再在原数据或文字上标注变更后的内容,并在其右上角做好变更标记,实施日期。同时更改存档的电子版文件。
5)技术文件变更时,必须把全公司各部门的资料统一变更,不准遗漏,如因变更造成资料不统一,后果由生技部负责人负责。
6)技术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无权私自更改,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私自更改部门和个人负责。
4、作废技术文件的处置
作废标准或技术文件由生技部及时从原下发场所收回,并做好“文件发放回收记录”,在作废文件的明显位置加“作废”标识。需保留的作废技术文件再加“作废保留”标识,隔离存放。作废保留的技术文件在“技术文件目录”上注明。
5、技术资料保密要求
1)未经质量负责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将技术资料拿出厂或告知他人。
6、技术培训要求
1)生技部负责新工艺新技术的培训。
2)生技部应通过集中、实际操作等方式将技术要求传达到车间并向操作人员做必要的技术操作说明。
罚则
各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的各条款要求,归口部门负责人应不定时抽查制度执行情况,一经发现有违反制度的行为,应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