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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丝工序] 拉丝油检验的规则和方法(整理版)
P:2010-04-08 09: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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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丝油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拉丝油的要求、试验方法、抽样、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等。
本标准适用于本厂生产的拉丝油。
2 引用文件
GB/T 510-83 石油产品凝点测定法
GB/T 4756-1998 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
GB/T 3142-82 润滑剂承载能力测定法(四球法)
SH/T 0195 腐蚀试验法
SH/T 0164-1992 石油产品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交货验收规则
3 要求
拉丝油质量应符合其质量标准
4 抽样
拉丝油的抽样按GB/T4756-1998的要求进行
5 试验方法
5.1 油基外观 目测
5.2 凝点的测定
按GB/T510-83执行
5.3 5%乳化液腐蚀试验的测定
按SH/T-0195执行
5.4 5%乳化液PH值的测定
5.4.1 将样品按要求加入软水后测定其酸碱度
5.4.2 主要仪器与试剂
烧杯 250mL
具塞量筒 100mL
软水
5.4.3 分析步骤与观察判断
称取试样约5g于具塞量筒中,称准至0.1g,加入软水至100 mL处,盖紧后摇匀1分钟,用一条PH4~10广泛试纸浸入该液中,半秒后取出与标准比色板比较,即测得PH值。
5.5 5%乳化液稳定性的测定
5.5.1 方法原理
样品与水混合后观察其乳化液稳定性
5.5.2主要仪器与试剂
具塞量筒 100mL
软水
5.5.3 分析步骤与观察判断
称取试样约5g于具塞量筒中,称准至0.1g,分两次加入20~30℃的软水至100 mL标线处。首次加入到50mL标线处摇匀再加入余量。随之盖紧盖子剧烈摇动1分钟,放置1小时观察油皂析出体积。
油:乳化液上层析出的棕黄色透明液状物,分油为不合格。
皂:浮在液面上的一层脂状物,体积不大于1mL为合格。
5.6 5%乳化液消泡性的测定
5.6.1 方法原理
拉丝油所配制的乳化液泡沫消除快慢的性能
5.6.2 主要仪器与试剂
具塞量筒 空间高度为70mm
恒温水浴
软水
5.6.3 分析步骤与观察判断
在具塞量筒中用软水配制成5%乳化液50mL,并将其置于50~52℃恒温水浴锅中,15分钟后取出立即上下激烈振动30秒,其上下摇动距离约为30cm,摇动速度约在100~120次/分,摇动完毕在室温下静止5分钟,观察泡沫消除情况。
5.7 最大无卡咬负荷的测定
按GB/T3142-82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拉丝油由厂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验,合格产品附有合格证明方可出厂。
6.2 本产品以每生产一罐为一批,一罐净重为1.5吨。
6.3 本产品出厂检验项目为凝点、5%乳化液PH值、5%乳化液稳定性、5%乳化液消泡性四项
6.4 抽样 按GB/T4756-1998进行
取样量为2L,分为两份,分别装入两个清洁、干燥的瓶中,贴上标签,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批号、取样日期、取样人姓名等。一瓶送化验室分析检验,一瓶密封保存5个月备查。
6.5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所有项目。
a) 产品正式生产时;
b) 原料、配方、工艺改变时;
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 上级质量监督部门要求进行型式检验时;
e) 供需双方发生产品质量争议时。
7.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加倍取样进行检验,如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