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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求助] 关于26/35kV电力电缆及附件的雷电冲击耐受电压
P:2009-05-20 14: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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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6/35kV电力电缆及附件的雷电冲击耐受电压
我近日在编写关于26/35kV三芯电力电缆及附件的招标技术条件书,在关于电缆及其附件的运行条件上出现了困惑。
根据电力行业标准DL/T 401-2002《高压电缆选用导则》第3页,26/35kV电力电缆的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应不低于250kV。此标准是非等效采用IEC60183制定。
相应电力行业标准DL/T 5221-2005《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规定,26/35kV电缆及附件的雷电冲击耐受电压之峰值,即基准绝缘水平BIL选择为250kV。
规定同此的还有机械行业标准JB/T 8144-1995《额定电压26/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附件基本技术要求》(该标准原为国家标准GB 11033-1989《额定电压26/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附件基本技术要求》,于1995年下放为行业标准)。
而机械行业标准JB/T 8996-1999,同样是非等效采用IEC 60183制定,其规定的雷电冲击耐受电压是:应选择等于或大于从GB 311.1中按线路绝缘水平,系统保护水平,电缆及架空线的特性阻抗,电缆长度及闪络点与终端的距离等所选定的雷电冲击耐压值。
GB311.1《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中,26/35kV高压电力电缆的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为200kV。
同样规定为200kV的标准有GB/T 12706《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第4部分额定电压6kV(Um=7.2kV)到35kV(Um=40.5kV)电力电缆附件试验要求,其规定的电缆及其附件试验用冲击电压(峰值)皆为200kV。此标准是非等效采用IEC60502扩展到35kV而制定。
IEC60502规定的内容适应于1~30kV电压等级,并无关于35kV的规定。IEC60840适应于30~150 kV电压等级,但其中并没有我国适用的26/35kV等级,只有U0同样为26kV的26/45、26/47kV,其雷电冲击耐受电压为250kV。
其余规定为200kV的标准有:机械行业标准JB/T 6464-2006《额定电压6kV(Um=7.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绕包式直通接头》、JB/T 8503-2006《额定电压6kV(Um=7.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预制件装配式附件》。
那么,26/35kV电力电缆及其附件的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冲击试验用电压,到底取多少呢?据我看到的手头的电缆及附件厂家的资料,他们都是取200kV来进行冲击电压试验的。
以前在别人的跟帖中问过这个问题,没有人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