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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知识] 电缆厂各类人员岗位要求(25个岗位).
P:2008-09-16 12: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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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说你的简单并没有说你的文件不能用,没有贬低你的原创的意思,这点你要清楚,所以不要激动.
二不要说什么审核,我搞工厂审核也有很多年了!什么VDE,CCC,ISO等,做过审核的人都清楚,审核文件的可行性到底有多大的.
三复杂的我这里有,贴个生产部经理的上来你比较一下就可以了.
职位名称:生产部经理
直接上级:生产厂长
主要职责:
(一) 职务:
1、 根据市场需求和销售部提供销的售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落实生产计划并分解下达到各个车间、班组。
2、 加强统一指挥,组织并领导全公司生产调度工作,定期召开生产作业会,严格按生产作业计划进行督促、检查,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平衡,搞好均衡生产。
3、 负责拟订生产管理方面的制度及考核办法,开展经常性的岗位技能比赛活动。
4、 全面负责公司生产计划调度,优化配置生产要素,抓好中间生产环节,提高生产效率。
5、 认真执行质量体系认证的规定,制定并执行生产过程控制程序,特殊过程按规定要求实行监控。
6、 负责机电设备申购、验收、启用、更新、封存、报废工作,参加基建工程竣工验收;落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计划,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延长设备的检修周期;组织编制和审定年、季、月度大修和中小修计划,正确合理使用检修资金。
7、 在机电设备可能发生事故的紧急情况下,有权采取临时应急措施或决定暂停机停产。
8、 按照规定程序和不同规格、品种要求,对生产使用的原材料以及生产的半成品、成品进行标识,必要时保持可追溯性期。
9、 负责生产员工上岗前培训,指导生产操作程序,量化生产任务,建立相配套的生产责任制,提高劳动生产率。
10、 优化现场管理,保证良好有序的作业环境,确保工作效率和文明、安全生产。
11、 协助技术部做好生产设备改造、工艺流程改进,努力做好节能、降耗、减损工作,切实降低生产成本。
12、 不断强化全员成本意识,领导车间主任、计划员和统计员狠抓生产内部管理,不断降低废品和浪费。
13、 严格执行生产岗位责任制、工艺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及有关的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管理,保证正常生产操作,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14、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健全企业安全管理网络,努力搞好部门内的安全环保工作,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和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15、 保证按生产计划和销售部门的要求,保质、保量、及时出货。
16、 参与对重大事故的分析调查鉴定工作,积极提出整改意见,防止事故再次发生;解决处理生产中的困难和问题,保证生产正常有序。
17、 根据总经理方针目标要求,及时编制本部方针目标展开,并组织检查、诊断、落实;负责本部有ISO9000/QS9000质量体系归口要素的各项工作。
18、 负责完成公司领导和各部门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职权:
1、有权对车间和生产服务单位下达完成或配合完成生产计划方面的调度命令,并对各单位执行调度命令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2、要保证完成生产计划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和销售计划及时调整生产计划。
3、有权检查生产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和生产完成情况,对不执行决议而影响进度者有权追究责任,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4、根据生产现场需要,有权召开有关车间、科室负责人紧急会议。
5、有权对不合格的供应商提出解除供销关系建议。
6、对生产用的动力资源有指挥、协调、调配权。
7、对生产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有临机处置权,事后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8、对直接下级岗位调配的建议和任用的提名权,对隔级下级有人事任免权。
9、对所属下级的工作有有监督检查权、工作争议有裁决权,对所属下级有奖惩的建议,对其业务水平有考核权。
(三)职责:
1、对得知生产工作出现异常情况,未能及时向生产厂长报告,以致造成重大损失负责。
2、对由于计划不周,调度工作不力,影响全厂产量、品种计划的完成或达不到均衡生产的要求负责。
3、对下达生产指令的正确性负责。
4、对因管理不善,造成工位器具、五金备品备件储备超过定额,致使资金严重积压负责。
5、对生产出的批量品质事故负主要责任。
6、对生产产能的提高、废品的降低负责。
7、对生产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有临机处置权,事后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8、对本部门工作影响客户交期负责。
9、对本部门人员的频繁流动负责。
10、对本部门所属各岗位发生设备、人身、质量、火灾、偷窃等事故负责。
11、对生产系统持有的机密文件资料管理不严,发生泄密或丢失、损坏负责。
12、对未及时根据公同方针目标要求编制好本部方针目标,或未及时检查、诊断和落实负责。
designation - 名称;标识,标志 (0) 投诉
P:2008-09-16 1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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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实际中用的,看看我们公司财务部真实在用的!
财务部职能与职责
第1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 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3条 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4条 公司所有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二节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5 条 企业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第6条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第7条 财务部长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财务部长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公司章程和重大会议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审查公司基建,投资,贸易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负责全公司的资金融通调拔决策工作,经董事长签署后执行.
4.审核各部门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5.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
1. 监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7.监督全公司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8.对各级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9.负责搞好全公司财务人员的培训工,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8条财务部长是公司的财务主管领导,除做好本部门各项业务工作外,负责从业务上对下属各级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进行领导,指导,检查,监督.
第9条财务部部长领导计划财务部的工作,在总经理和财务副总领导下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
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2.执行总经理和财务副总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的动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向财务副总,总经理,董事会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3.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会计人员进行财务检查,监督企业执行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
5.协助财务副总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6.参与公司发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10条财务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公管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11条财务部设副部长,在财务部部长领导下主持本单位的财务工作.财务副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的工作;
2.制订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3.参与投资,重大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
5.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第12条 财务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分管的财务工作.
第13条 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查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14条 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洁,按期报帐.
第15条 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16条 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17条 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被撤销,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立,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监交.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本单位领导会同财务部部长进行监交;财务部部长的交接,由财务副总会同本单位领导进行监交;
第三节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报表
第18条 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第19条 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第20条 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21条企业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收益和费用等应按实际收付的货币记帐,同时应选用一种货币为本位币,将所有外币折合成本位币记帐和编制财务报表.
第22条 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必要时可用外国文字旁述;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23条 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
第24条 公司各单位收益与费用的计算,实行分级核算,按部设帐.
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第25条 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董事长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第26条 凡与公司合作经营的企业,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具体如下:
1.以现金投资的,应以收到或顾入开户银行的日期和金额作为记帐依据;
2.以厂房,设备,原材料等实物投资的,应按合同规定并经检验核实的实物清单,金额,收到实物的日期作为记帐依据;
3.以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作投资的,应以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为记帐依据;
4.各方交付的出资额,应由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据以发给出资证明.
第27条 公司向其他单位投出的资金,应按投出时交付的金额记帐,所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应在投资损益科目中入帐,在利润表中单独反映.
第28条 公司投资或购置房屋等固定资产,必须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行.
第29条 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使用单位用款时间计算利息.
第30条 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5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手提程控电话机,复印机,电传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第31条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含室内装修)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第32条 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关税及工商税等.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第33条 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第34条 凡单项债权帐龄超过1年仍未回收时,各核算单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坏帐准备金.
第35条 公司主要的会计报表有如下几种:
1.资产负债表(年,季,月);
2.损益表(年,季,月);
3.财务状况变动表(年度);
4.专用基金明细表(半年);
5.固定资产增减变化表(月);
6.银行贷款增减变化表(月);
7.现金出纳月终盘存表(月);
8.提取坏帐准备金明细表(月);
9.应收,应付和预付款项明细表(月).
第四节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第36条财务部和各财务人员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第37条 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第38条 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第39条 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3章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经理私章和会计私章由本人各自保管,不准由1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40条 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记帐,也不准以收顶支记帐.各单位应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
第41条 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含自带票汇),转帐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帐备查.
第42条 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的,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迟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现正式委托,也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凡委托其他单位(人)代付款的,一律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43条 应建立资金回笼情况的跟踪制度.财务部必须逐项跟踪资金回笼情况,并按月汇总后上报总经理.对到期的应收资金,各单位应督促经办人员及时催收;发现问题的,应及时上报请示处理.
第44条库存现金不得超过3000元,超过部分当天下午存入银行.禁止坐支营来收入现金.
第45条 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
第46条 严禁代外单位或私人转帐套现和大额度支付往来或贸易现金.严禁各私设小钱柜.
第47条 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帐户,违者按贪污论处.
第48条 现金日记帐必须用固定一本帐,严禁使用两本帐或帐外有帐.
第49条 各会计每月终要会同出纳员盘点现金库存一次,保证钞帐相符.盘点表应随同会计报表一起上报.
第50条 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视金额大小按第六十四条审批规定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第51条 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验收人签外,经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能报销付款.
第52条 商品运杂费,保管费,包装费,介绍费,手续费等,必须注明商品批次及购销发票号码,经经理批准后才能报销.其中对介绍费和手续费,经办人还须另付合同书和
第53条 业务费实行包干制,按实现利润的比例提取,由经理掌握使用.提取的比例由总经理确定.提取后应专款专用,不得私分,贪污.
公司各部,室的业务费,由总经理审批报销.
公司本部员工的差旅费由总经理审批报销.
第54条 探亲旅费,医疗费等按国家的规定报销.
第55条 非生产性的特殊开支,如赞助金,会费等在福利基金列支由总经理审批.
第56条 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包括维修,租用),必须先立项,作出预算,报经批准后才能购置.其中,属专控商品的,还必须报经专控部门批准后才能购置;非专控商品,按第六十四条审批权限规定经批准后才能购置.
第57条 对中,长期投资要选好投资项目,节约投资费用,缩短投资回收期,提高投资效益.各财务人员必须对投资的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并加强对投入产出资金的管理.任何投资,均须按第六十四条审批权限规定经批准后才能投入.
第58条 所创的外汇限于进出中贸易使用.其他外汇买卖的价格根据市场情况审定一个最低,最高价,所进行的外汇买卖均不得低于审定的最低价,最高价.
第59条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由董事长审批.
第60条 严禁私自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第61条 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62条 有关资金使用的审批,审批人员出差时,由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审批.
批件必须附入有关发票,单据后面入帐备查.
第五节 工资及奖金
第43条 公司实行"按劳取酬",的分配制度.
第44条 公司员工年度工资及资金总额,由总经理按章程的规定拟订.
第45条 员工的工资标准和奖励方法,由财务部长提出方案,报总经理审定.
第46条企业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工资制度,具体办法由财务部长拟订,报总经理审定.
第47条 企业的资金按下达的利润基数及实际完成的利润额分别提取,采取平时预提,年终结算的方法,提取比例财务部长拟订,报总经理审定.
第七节库存物资财务管理
第48条 仓库必须建立严密的出入库制度和保管规范,每月向财务部门报送一次库存报表,报表同时抄送上级财务部门.
第49条 仓库每月由会计会同仓库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实物盘点,并编制出库存物资盈亏表,盈亏表同时抄报上级财务部门.
第50条 对库存物资的盘盈盘亏,仓库不得自行作财务处理.
第八节 会计凭证和档案保管
第51条 必须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发票的登记,领用,清理,核对工作.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开发票,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52条 会计凭证必须内容真实,手续完备,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挖补,如事后发现差错,也必须由经办人负责划双红线并盖章进行更正.
第53条 会计档案必须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至少保存15年.
采用电子计算机记帐的,机器储存和输出的会计记录视同会计帐簿,应专人负责妥善保管,至少15年.
第54条 会计档案保存期满需销毁时,应抄具清单,报总经理,董事长,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同意后,才能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