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选型 安装 维修

[安装敷设] 新民标宣贯答疑学习记录

P:2020-09-23 19:13:51

1

以下内容为会场学习笔记,不一定完整,仅供参考


1) 高层公建走道照明为二级负荷,按3.2.11条第3款,有双重电源且变压器之间有母联时,是否可单回路树干式T接每层设单电源配电箱?

回复:未回复

个人理解:从新规范条文看,高层公共建筑走道照明单回路供电应该不违反


2) 3.2.10条,“一级负荷应由双重电源的两个低压回路在末端配电箱处切换供电,另有规定者除外”,另有规定者如何理解?是否除了3.2.13条以外的情况都要末端切换?

回复:未回复其他情况,只解释了一下3.2.13条的情况。

个人理解:从本条看,建筑物内的ATS使用量可能会增加,并不会减少(新民标编制组的用意是要减少ATS的使用)


3) 7.2.4条,“供避难场所使用的用电设备,应从变电所采用放射式专用线路配电”,此处避难场所如何理解?医院标准层每层都有病房兼做避难间时如何处理?医院避难间内还有平时使用的设备,是否要和避难需要的设备分开供电?

回复:未直接回复,从其他问题的回复看,是说至少要独立回路

个人理解:从讲解内容个人猜测,此条应该是指超高层建筑的避难层,未包含避难走道、医院及老年建筑的避难区等等场所,但医院的避难间确实还是不知如何设计。医院避难间多是与其他房间合用,面积很小,其实内部专用于避难的设备几乎没有,很多时候就是只有合用的照明灯具、消防报警的广播、电话等,平时需要用到的医疗设备、插座反而更多,如果为了每间房内两三盏灯具单独设置放射式供电的双电源切换箱,其他非避难时间用的负荷另外又设置一套单电源配电箱或医技ATS箱供电,似乎过于复杂。


4) 10.6.5条,“重要的照明负荷,宜在负荷末级配电箱(柜)采用自动切换电源的方式供电,负荷较大时,可采用由两个专用回路各带50%的照明灯具的配电方式”。此处的“重要照明负荷”指的是一级负荷还是二级负荷?如果是一级负荷,那负荷较大时可以采用两个专用回路各带50%灯具,是否和3.2.7条矛盾?如果“重要照明负荷”是指二级负荷,且要求采用末端切换,那一级负荷的重要照明负荷要如何设计?

回复:此条的重要照明负荷,包含了一级和二级负荷,如果是一级负荷,则要求采用ATS切换供电,如果是二级负荷,则可以采用交叉供电方式。

个人理解:回复和条文的字面意思不太一致,条文的前半段、后半段所指难道不是一个对象?是分开指一级、二级两种负载?从字面上似乎难以看出这个意思。


5) 3.2.7条,“大中型商场、超市营业厅、大开间办公室、交通候机/候车大厅及地下停车库等大面积场所的二级照明用电,应采用双重电源的两个低压回路交又供电……”。是否大开间办公室、地下车库照明就一定是二级负荷?超过多少面积算大开间的办公室、地下车库,在设计中如何把握?

回复:没有明确面积要求,并不是强制要求……。

个人理解:问题第一部分没有回复,第二部分还是不清楚怎么把握。


6) 8.1.6条,“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和封闭吊顶内明敷的配电线路,应采用金属导管或金属槽盒布线”,此处的“封闭吊顶”是指“有可燃物的封闭吊顶”还是指“所有的封闭吊顶”?

回复:明确回复是指“有可燃物的封闭吊顶”


7) 13.4.6强条,“疏散照明应在消防控制室集中手动、自动控制。不得利用切断消防电源的方式直接强启疏散照明灯。”对于没有设置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如何实现点亮操作?根据GB51309,这种类型建筑一般都是采用非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其电源都是接自本防火分区的普通照明回路,如果不切断其电源,难以点亮疏散照明灯。

回复:未回复。但宣贯时有提到应急照明为什么一定要采用直流低压供电呢?其实采用AC220V经隔离变压器供电也可以保证消防队员的安全……

个人理解:应急照明、备用照明这些与GB 51309要求不一致的地方较难处理。


8) 13.5.5条。“设置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档口式家电商场、批发市场等场所的末端配电箱应设置电弧故障火灾探测器限流式电气防火保护器。储备仓库、电动车充电等场所的末端回路应设置限流式电气防火保护器”。限流式电气防火保护器是什么类型产品?末端配电箱设置电弧故障火灾探测器是每个末端支线回路设置?

回复:限流式电气防火保护器,具有零飞弧、内部无火花、切断速度快的特点。

个人理解:不太清楚限流式电气防火保护器产品特点。实际上在末端配电箱内如果大量使用电弧故障火灾探测器或此类设备,箱体体积会增大很多,将来是否类似PZ30这类标准配电箱都没有地方可用了呢?


9) 13.6.6表,“除另有规定外,建筑高度100m以下的公共建筑,疏散照明照度≥3lx”,是否与GB51309规定的公建某些场所可以是1lx相冲突?提高的较多,另有规定者是否指GB 51309有规定?

回复:GB 51309中要求1lx的场所基本是住宅,公建大部分是3lx。

个人理解:查阅GB 51309,公建中较多场所(第IV部分),如疏散走道的要求还是1lx,并不是3lx。新民标疏散照度要求提高较多,此条如果按照这些区域“另有规定”执行不知是否可行?



10) 13.7.15条,疏散照明的主电源由双电源自动转换箱供给,是否与GB 51309冲突?

回复:GB51309中的应急照明电源也是要从双电源切换箱后引出的,将来EPS的使用会越来越少。

个人理解:新民标未区分集中控制型、非集中控制型的系统区别。对于非集中控制型系统而言,两本标准的要求是不一致的。


11) 13.2.3条第4款的备用照明仍沿用建规及旧民规的场所,与GB 51309中火灾时无人值守的场所不要求设置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不一致,究竟如何把握无人值守机房的备用照明设计?

回复:如果火灾时机房内正好有人怎么办?不能排除这种情况,所以还是要设置备用照明。

个人理解:两本标准的要求不一致。排烟机房的正常工作其实并不需要人工干预,如果机房内照明从机房内设置的ATS箱取电,是否算满足此条?


12) 13.5.4条,例如总配电柜出线回路接层箱,层箱为照明与插座回路,那么插座回路设置了漏电保护,如何判定照明回路在什么规模下其线路前端不需要设置电气火灾监控。此条款应如何把握?

回复:未回复。

个人理解:防止电气火灾的剩余电流监测装置和防止间接接触电击防护的RCD,作用应该是有所区别的。


13)13.7.14中,对于消防排水泵、电动挡烟垂壁、电动排烟窗的控制箱均归属为除防火卷帘控制箱外的一类里,这些箱体通常在设备附近,是否可以按照防火卷帘控制箱进行类比?

回复:未回复。前面有一个关于消防电梯潜水泵的位置在车库内时如何处理的回复,答复是如果消防电梯潜水泵在车库内,那就和其他车库潜水泵类似,按照车库潜水泵对待就可以。车库潜水泵是消防辅助设施,其控制箱可以安装在现场附近。

个人理解:如果此类设备不能在现场安装,会造成很大困难。且此类设备都是火灾初期短时用电,动作完后无所谓还用不用电,没有电了也无所谓,为什么不能放在现场?此类设备一般都不止一个,很难同时烧坏,而且其都是短时用电设备,不需要长期坚持工作;其次如果把控制箱安装在配电小间内,那控制箱到设备之间的线路也很可能被烧断。风险其实差不多吧?


14) 另行记录其他提问回复:

关于一类高层住宅走道定为一级负荷,一类高层公建走道照明反而为二级负荷的问题,是因为一类高层住宅的走道照明和疏散照明是兼用的,所以是一级负荷;而一类高层公建的走道照明肯定是和疏散照明分开配电的,所以是二级负荷。

个人理解:对于很多一类高层住宅,其实将普通公区照明和疏散照明合用的情况还是偏少的,很多和公建一样也是分开系统设置的,规范如果是这个出发点,其实可以针对是否合用区别对待?


selt-supporting type coil - 自承式线圈 (0) 投诉

P:2020-09-24 08:13:05

2

yellow - 黄色的,黄的 (0) 投诉

2


你需要登录才能发表,点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