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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报关] 电子口岸报关单审核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P:2015-10-09 16: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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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报关,加快报关流程,海关推出了电子口岸报关单。但是,如果大家在进行报关的时候,没有对这份报关单的内容进行细致审核,还是很容易出现各种问题的。在审核的时候,我们首先应当根据海关的相关要求及报关单填制规范,查看数据的合理性与规范性以及各数据逻辑对应关系。具体事项如下:
电子口岸报关单审核内容一:进出口口岸及口岸与运输方式
主要需要审核进出口口岸是否是货物最先进口或者最终出口的口岸,以及进出口口岸与运输方式是否能够对应起来。
电子口岸报关单审核内容二:收发货企业、地区及其与贸易方式、商品名称
主要需要审核进口货物使用地的地区代码,出口货源地地区代码或名称,收发货地区与贸易方式以及货物属性之间逻辑关系是否正常。
电子口岸报关单审核内容三:运输工具和提(运)单号
主要需要审核运输工具和提/运单号是否都已经成功地录入,有无错误,运输工具与口岸的类别以及运输方式之间逻辑关系是否正常。
电子口岸报关单审核内容四:贸易方式
主要需要审核贸易方式与征免性质、经营企业、商品属性及征免规定间逻辑关系是否正常。
电子口岸报关单审核内容五:许可证与其它监管证件
主要需要审核许可证和其它监管证件是否符合海关证件监管要求,证件与贸易方式及商品属性间逻辑关系是否正常。
电子口岸报关单审核内容六:成交方式与运保杂费
主要需要审核出口形成FOB价格所需的各数据项的内容是否录入齐全正确,当运费、保险费及杂费标志为“1”(费率)的时候,所输入的费率值有无过高或过低的情况,如果有,是否属于正常情况,如运费、杂费是否高于30%,保险费是否低于0.1%。当运费、保险费及杂费标志为“3”(总价)的时候,费用币制和金额是否合理,当运费标志为“2”(单价)的时候,所录入的运费单价及币制是否合理,杂费正负值的输入是否和海关计算进出口商品完税价格的要求相一致,进口成交方式为FOB的时候,如果没有保险费,还应当审核该报关单是否为转关运输货物。
电子口岸报关单审核内容七:件数、包装种类
主要需要审核件数与包装种类是否相对应,包装种类的输入是否清楚合理,有没有乱输入的现象。
电子口岸报关单审核内容八:毛重与净重及集装箱个数之间的关系
主要需要审核毛重与净重之间比例关系是否正常,这二者是否是以公斤为单位输入的。另外,还需要注意审核毛重与20英尺标准箱个数之间逻辑关系是否正常。
电子口岸报关单审核内容九:商品名称、规格型号,与商品编号
主要需要审核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的录入是否明确规范,能否充分说明商品的属性,能否满足海关商品归类、价格审定、原产地确认、证件审定及执行其它有关职能的需要,商品名称与商品编号(含附加号)是否对应,跨年度时是否存在不同商品编码问题。
电子口岸报关单审核内容十:原产地
主要需要审核原产地是否为进口货物的实际原产国别地区,原产地与商品属性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正常,原产地代码填制是否与原产地证书一致。
电子口岸报关单审核内容十一:成交数量、计量单位与法定数量
这方面主要存在于当输入申报计量单位不同时,三者之间关系是否合理,法定数量的输入是否准确。
电子口岸报关单审核内容十二:成交币制、单价和总价
主要需要审核成交币制、单价和总价是海关征税业务中关键数据项,应根据输入商品的属性及申报计量单位进行重点审核。
电子口岸报关单审核内容十三:征免规定
征免规定是报关单数据项中最为重要的数据项,在审核这方面内容的时候,主要需要审核征免规定输入的正确与否,这将直接影响税收征、减、免结果的正确性,在审核的时候,应当加强对征免规定与其它数据项之间的逻辑互控关系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