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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认证] PCCC产品认证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P:2013-08-28 09: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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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性产品认证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一、概述
本文件是电能(北京)产品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简称PCCC)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包括对认证产品的检验要求及制造厂现场的要求,以保证其生产的认证产品符合国家认证标准并与型式试验样机在规定程度内的一致性。对认证产品生产者的检查每年至少一次(根据认证产品类别和生产的稳定状态而定),以保证将必要的日常工作和程序保持在可接受的水平上。对生产者进行监督复查期间,要抽取认证产品样机或零部件进行检验,以验证其与认证标准的符合性并与型式试验样机一致性,当发现可能危及到产品与认证标准的符合性的情况时,可增加监督频次。
生产者应规定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且在其组织的内部指定一名质量管理代表和一名认证联络工程师(或联络员)。质量管理代表应是组织管理层中的一名成员,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不论其在其他方面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a) 确保加贴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b) 及时向认证机构申报涉及获证产品性能的变更;
c) 负责与认证机构联络与协调认证方面的事情;
d) 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
e) 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认证标志;
认证联络工程师(或联络员)应熟悉认证业务,其职责是协助质量管理代表与认证机构联络认证事宜。
二、申请产品认证企业的现场检查内容 (请参考:PCCC认证实施规则)
(一) 对申请PCCC产品认证企业的生产条件初次检查评价,具体按:
1、质量管理基础工作2、生产资源提供3、技术文件管理4、采购质量控制5、过程质量管理6、产品质量检验7、文明安全生产8、用户服务共8章进行检查评价。每一款的检查内容按“严重不合格”、“轻微不合格”、“观察项”三种结论进行评定,其中“严重不合格”是指企业出现了区域性或系统性的问题,性质比较严重;“轻微不合格”是指企业出现的问题是偶然的、孤立的,性质一般;“观察项”是指企业出现的问题已构成不合格项,但性质较轻微,或尚未构成不合格项,但有变成不合格项的趋势。
(二) 检查组依据本办法对企业检查后,对检查出的全部不合格项
目进行综合评价,然后再填写《产品认证检查报告》。最终的检查结论为:同意推荐认证、同意验证后推荐认证、重新检查合格后认证。检查结论的确定原则是:
同意推荐认证:产品质量体系健全,运行情况良好,能够持续稳定地保证申请认证产品的质量,在检查中虽发现但不超过8款轻微不合格项,但在现场检查结束前已纠正完毕。检查结论为同意向电能(北京)产品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推荐认证。
同意验证后推荐认证:无严重不合格,而轻微不合格不超过8款;或存在1款严重不合格,而轻微不合格不超过6款;检查结论为待申请方完成纠正措施并经检查组验证合格后,向电能(北京)产品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推荐认证。
重新检查合格后认证:产品质量体系基本建立,但执行不严;或产品质量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不能保证申请认证产品的质量,需要申请方整改后重新审核,否则检查结论为不推荐认证。
1 质量管理基础工作
1.1 组织领导
1.2 方针目标
1.3 管理职责
权限和相互关系。
2 生产资源提供
2.1 生产设施
2.2 设备工装
2.3 测量设备
2.4 人员要求
3 技术文件管理
3.1 技术标准
3.2 设计文件
3.3 工艺文件
3.4 文件管理
4 采购质量控制
4.1 采购制度
4.2 供方评价
4.3 采购文件
4.4 采购验证
5 过程质量管理
5.1 工艺管理
5.2 质量控制
6 产品质量检验
6.1 检验管理
6.2 过程检验
6.3 最终检验
7 文明安全生产
7.1 文明生产
7.2 安全生产
8 用户服务
8.1企业应制定定期收集、报告用户对产品满意情况的信息制度,从中识别用户的新需求。
8.2企业应对用户的不满意投诉回复和处理做出书面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