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职责与权限
3.1仓管负责来料的验证与点收和报检。
3.2 品保部归口执行本程序,负责检验标准和规范的制订,品保部检验员负责来料检验、试验和验证。
3.3 采购部负责不合格来料退货以及供应商整改措施跟踪。
4. 定义
4.1 来料:指供应商提交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的总称。
5. 工作程序
5.1 来料报检
5.1.1 供应商交货时,仓库依据供应商提交的送货单核对是否与【采购计划】上的要求相符,无误后仓库协助供应商把来料进行分类、分批、整齐的放置待检区域,并开出【来料送检单】交品保部检验员执行品质检测和试验。
5.1.2 供应商送货时须附带该批来料的【质量保证书】,若是原材料,随货附带【质量保证书】的同时还需提交【材质报告】。
5.2 品质检验和试验
5.2.1 品保部必须查找相应的检验标准,无特殊情况下一般选择如下一种或多种标准作为检验依据:
a) 检验规范;
b) 技术图纸、图样;
c) 标准实物样件。
5.2.2 如来料属首次来料检验时,应由技术部下达相应的检验标准,对于无检验依据的来料,品保部检验员不可检验,品保部必须会同技术部制订相应的检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