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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父母真正成为孩子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 无图版

2840961873 --- 2017-03-03 15: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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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发生在天津的儿童坠亡事件,再度将儿童监护人责任的话题放置于舆论焦点,也成为全国政协委员们关注的热点问题。记者获悉,全国政协委员李铀牵头,联名13位全国政协委员,向本次政协会议提交了《关于未成年人监护失职(疏忽)行为“入刑”的建议》,呼吁追究失职监护人的责任。李铀表示,父母的监护失职,应该引起包括社会、家庭和相关部门的重视。(3月2日《成都商报》)
民生问题是两会的重点内容之一,也是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主要内容之一。对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关注,体现出了代表委员们的履职自觉。不要低估了儿童意外伤害问题的严重性,公开的数据显示,我国儿童的第一死因是意外伤害。中国每年近1000万的孩子受到意外伤害,其中重伤及残疾者超过100万,死亡儿童达到10万,平均每天死亡270余名。这些伤害事件中,大多数与监护人的疏忽失职直接相关,各种严重案例比比皆是,让人触目惊心。本应该成为儿童安全第一监护人的父母,往往是儿童意外伤害事件的主要制造者。
现在的问题在于,虽然我国现有70多部与儿童保护相关的法律,其中针对儿童的暴力、虐待及剥削导致伤害,均有涉及,唯独因监护失职(疏忽)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没有法律支撑予以责任人惩戒。许多时候,父母应让儿童随时处于安全的环境中,并没有成为一种必需的义务,而成为一种可有可无的选择。追根溯源,这正是许多儿童意外伤害事件的由来。
正如参与联名提案的全国政协委员所说,监护制度是公法,应当纳入刑法保障,尤其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刑法应当责无旁贷。作为监护人,父母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具有天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其监护职责是法定义务,必须履行。只有增设“儿童监护疏忽罪”,才可能警示所有父母对儿童履行起安全保护的义务。有网友表示,人家的小孩已经出了意外,监护人还要承担法律责任,是否太不近人情?如果对这些父母追究刑事责任,那在此期间谁来履行监护责任?应该说这些质疑都不无道理,接下来还需要进行相关法律的调整与应对。但无论如何,政协委员联名提出的这项建议,已是一种看得到的社会警醒:惨痛的儿童意外伤害事件不该再发生,让每个家长都真正认识到自己第一责任人的身份,还需要法律的倒逼与补全。中国市场上。ala-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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